近日
网传一儿童
(资料图片)
从深圳某大型超市购物车坠落
当场昏迷
相关视频在网络疯传
内容令人感到揪心的同时
也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
随后
“深圳山姆”
“山姆回应男孩摔下购物车昏迷”
“知情人回应男孩摔下购物车后昏迷”
等多个词条登上热搜
事实究竟如何呢?
一起来关注
网传视频显示,5月2日,在某大型超市内,一名大人正带着儿童购物,儿童从购物车站立时,大人突然拉动购物车导致儿童失去重心从车上坠落后脑着地,该名儿童当场昏迷。
有消息称,儿童已瘫痪。事后,有消息称事发地为深圳龙华山姆会员店。
儿童从购物车中坠落。
5月6日,一位山姆工作人员回应称,孩子摔倒后,当地门店第一时间拨打了120,120医护人员现场初步判断儿童无大碍,家长随后自行带儿童离开。事后,山姆再次联系了该家长,家长表示孩子身体没有问题。
对于事发地是否在深圳,该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,事发地并不在深圳,但出于保护会员隐私的原因,并未透露具体的门店地址。
另据澎湃新闻报道,5月6日,杭州山姆西溪印象城店人士确认“小孩坐手推车摔倒后脑着地”事发其门店。该人士表示,“小孩没啥大事,磕了红印子”,其母调看监控和领导协商好后离开。
不过当南都记者对“杭州山姆西溪印象城店就是事发门店”进行求证时,杭州山姆西溪印象城店工作人员未予确认。
对于这件事情
不少网友表示
“看到这个真的好揪心”
”希望孩子没事”
而对于这件事到底是哪方的责任
不少网友表示
是这位妈妈的责任
“这个妈妈干嘛要慌里慌张的”
“小孩明显不能这样在购物车站着,
家长看到后还要拖动购物车”
也有网友表示:
“超市有部分责任”
“如果购物车里没有提示,就要赔钱了”
还有网友感慨
“养孩子有操不完的心”
“看到不少家长将孩子放在购物车上”
记者发现,
孩子从购物车摔下的事故屡有发生。
2017年8月,山西晋城的一家超市里面,一位老人推着购物车乘坐扶梯上楼,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购物车的前沿。出扶梯时,购物车卡了一下,小女孩被甩出购物车之外,头部向下重重摔在地上……
曾有孩子从购物车摔下
妈妈要求经济赔偿
法院判了:监护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
去年,“天津高法”曾发布《超市购物车里放孩子!危险!》一文——
2022年某日,某商场内突然传来孩子的哭叫声。扶梯旁一名约两岁的孩子扑倒在地,下颌贴在地面上,还沾有血迹,旁边是一辆翻倒的超市购物车。
孩子的母亲张女士急忙扶起孩子。商场的保安和服务人员也赶紧围上来,帮助托起孩子,随后陪同张女士带着孩子赶赴医院进行救治。
后查看商场监控发现,张女士把孩童放在了超市购物车的前端位置,而非孩童就坐的折叠处。且张女士并未按提示要求,扶住购物车车把,导致购物车在其乘坐扶梯时翻倒。
商场管理方作为扶梯的管理方,称已对扶梯尽到定期检修的责任,当时扶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,且在扶梯周边张贴了注意事项、温馨提示等警示标识;在孩童受伤后,工作人员亦陪同前往医院治疗。因此,商场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超市管理方称,在提供给张女士使用的购物推车内粘贴了安全使用指示图标,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
张女士对此不认同,称商场、超市未提供儿童购物推车且无工作人员在场提示,要求商场、超市管理方赔偿经济损失。
法官认为,物业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,应当确保管理场所内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,对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,要对消费者采取说明、警示等方式进行提示,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,依法负有监护职责,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,违反监护职责的,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。具体来说,父母的监护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:一是因父母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受到损害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二是未成年子女对国家、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,由监护人代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本案中,商场和超市管理方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。张女士作为孩童的监护人,未按照购物车安全指示标志使用、未尽到保护和监护职责及合理注意义务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,其作为监护人应当对事故承担责任。
再次提醒,在公众场合,家长一定要格外小心照看孩子,留意安全警示标语,不要心存侥幸!
综合来源:南方都市报、深圳大件事、N视频报道、都市快报、潇湘晨报、齐鲁晚报
监制:祁娜
新媒体编辑:郭昱玮
校对:王永波
客官!再看一下呗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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